肃南:一男子酒后报假警被罚200元
2016年10月26日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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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肃南祁丰派出所接肃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在祁丰乡腰泉大院小区被人强奸,要求肃南祁丰派出所处理。接警后,肃南祁丰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并赶赴腰泉大院,经反复与报案人牙某某电话联系,报案人始终不肯露面,不向处警民警告知其住所。经处警民警再三拨打电话询问后,牙某某最终向处警民警称有人被强奸系其酒后谎报。
当日9时,肃南县祁丰派出所对此虚假警情开展调查取证。经走访、摸排,确定了拨打“110”电话虚假警情的牙某某。经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牙某某查明,10月4日凌晨,牙某某在别人家喝醉酒后拨打报案电话称有人被强奸,并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经调查取证,认定违法嫌疑人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行为,因牙某某对酒后违法行为错误认知清楚且认错态度较好,肃南祁丰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牙某某处治安罚款200元。(罗永华)
编辑:金张掖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