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122交通安全日” 宣讲遍城乡
导语:今天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民乐县交警大队积极组织,开展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社会氛围。
活动中,民乐县交警大队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交通安全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旨在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民乐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登毅:通过122交通安全日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自觉性,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城区设立交通安全咨询台的同时,民乐县交警大队还分成小组,分别深入部分乡镇和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进行宣传。杨正峰是民乐县六坝镇铨将村村民,已有十多年的驾龄,看到交警同志在为乡亲们发放文明交通彩页,杨正峰也自愿加入他们的行列。
民乐县六坝镇铨将村村民杨正峰:我是一名老驾驶员,在今后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行车,尤其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确保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文明交通从小事抓起,从小抓起。在民乐县乐民小学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中,县交警大队同志结合交通安全法规,引用典型事例,给孩子们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希望孩子们养成“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的好习惯。
民乐县乐民小学学生樊玉婷:听了今天下午的交通安全讲座,我对交通安全知识又有了深刻的认识,我从此以后一定要做一名遵守交通规则的少先队员,并且时刻提醒我身边的朋友以及我的家人,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事故没有胜者,出了交通事故,无论对家庭、对社会,还是对肇事者本人,都是不幸的。因此当您手握方向盘脚踩油门的时候,当您骑上自行车汇入人流的时候,当您在十字路口行走的时候,请您牢记: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邓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