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着以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为中心的各项新闻宣传任务,肩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的使命,担负着中央台、省台6套、市级2套电视节目及中央、省上2套、市级1套广播节目的无线发射和覆盖县区工作。
2.承担张掖对外形象宣传的策划及全市各类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专题片的制作任务。
3.承担国家、省上数字微波通道的管护任务,是国家广播电视传输工程中除卫星、光缆外的另外一条重要保障通道。
4.负责经办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新闻综合广播电台、《金张掖周刊》、张掖视听网站。负责广播电视自办节目的策划、采访、制作、审查、包装、播出和节目管理与交流工作。
5.负责广播播出及设备维护。
6.负责移动多媒体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张掖市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包括3家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张掖市广播电视台
2.张掖市微波台
3.原市商业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360.97元,其中:财政拨款780.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支出预算1360.97万元,比2015年增加159.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台属业务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7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 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万元,和2015年相同。
1.公务接待费3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