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着以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为中心的各项新闻宣传任务,肩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的使命,担负着中央台、省台6套、市级2套电视节目及中央、省上2套、市级1套广播节目的无线发射和覆盖县区工作。
2.承担张掖对外形象宣传的策划及全市各类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专题片的制作任务。
3.承担国家、省上数字微波通道的管护任务,是国家广播电视传输工程中除卫星、光缆外的另外一条重要保障通道。
4.负责经办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新闻综合广播电台、《金张掖周刊》、张掖视听网站。负责广播电视自办节目的策划、采访、制作、审查、包装、播出和节目管理与交流工作。
5.负责广播播出及设备维护。
6.负责移动多媒体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张掖市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包括3家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张掖市广播电视台
2.张掖市微波台
3.原市商业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二、张掖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549.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3.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23.92万元。系张掖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4年决算增加44.24元,增长5.03%,工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
(2)经营收入609.17元。系所属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业务活动取得的业务收入。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00.81元,下降14.2%,主要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冲击较大,我台广告收入减少。
(3)其他收入0元。系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6.34元。系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决算支出1549.44万元,本年支出1659.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3.19元,增长7.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相应增加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2.22元,主要用于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保险支出。
(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446.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及设备购置。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789.43元,增长120.6%,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相应增加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85.5万元,主要是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项目结转资金。
(三)“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1、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82万元,分别是:
(1)公务接待费1.37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
2、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与上年比较,“三公”经费增加1.6万元,原因是:2015年市级活动较多,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张掖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张掖市广播电视台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2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