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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张掖视听网 >> 新闻中心 >> 民生 高台县湿地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 法人代表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中国张掖网    0 人参与互动 2017年08月29日 14:59

  近日,张掖市高台县湿地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拒不停建,法人代表孙某被张掖市高台县环保局移送县公安局,被处以七日的行政拘留。

  该公司因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于2015年8月14日被县环保局处以罚款56000元的行政处罚。今年年初,在张掖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中,张掖市高台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此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项目运营,并于4月15日前恢复原状。但是,张掖市高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并未履行恢复原状义务。张掖市高台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该公司法人代表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处理。县公安局予以受理,并立案开展调查,对拒不停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张掖市高台县湿地医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处以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张掖市高台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制衔接,强化联动执法,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对未批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符闻伟)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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