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告(金张掖周刊第28期7月12日)
颉运胜:
本院受理原告李雄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蔡虹:
本院受理原告李妍彬诉被告张掖市风沙渡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何晓华、蔡虹、于虹、党晓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王兴国: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步阳门业诉张掖市弘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王兴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支祥、将君(蒋君):
本院受理原告赵锋林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苟天雷、苟天涛、苟开文: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郭加钊、曹存国:
本院受理原告刘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75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曹存国: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兴福:
本院受理原告贾磊与被告李兴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东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军:
本院受理原告韩立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1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朱小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300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周进荣、赵惠萍、周进超、赵志宏、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丁程:
本院受理原告赵锋林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程海、程峰林、于生林、管兵喜: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0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春虎、魏成: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雷金花、程峰林、程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0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春喜、祈军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殷有福、赵振斌、赵兵、曹立国、杨涛: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甘0702民初91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甘肃省金昌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刘海上、杨生民、王锋、梁飞、刘鑫: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甘0702民初310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甘肃省金昌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徐小廷:
本院受理原告李靖诉你、白莹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张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刘翠兰与被告张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安晖、郭小玉:
本院受理原告于晶虎与被告安晖、郭小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曹子煜:
本院受理原告连丹与被告曹子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4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李存霞、屈伯生、曾明国、罗小虎、屈小龙、屈伯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诉你们、屈伯伟、屈海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孙学林:
本院受理原告魏开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闵振: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8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马建东、曹苍廷: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龙、吴宏、于登进、吴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龙、吴宏、于登进、吴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学军、陈生国、陈吉新、陈生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炜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邢吉忠、管亚萍:
本院受理原告张忠义与被告邢吉忠、管亚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9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武贵年:
本院受理原告丁多松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党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马浩然、宋开峰、宋开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宋开峰、宋开山、马浩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宋开山、宋开峰、马浩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焦建银:
本院受理原告徐吉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孟志波:
本院受理原告临泽县联银投资担保公司与被告孟志波、朱建忠、孟远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83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刘普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绩国与被告刘普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202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拓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施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唐寅:
本院受理原告冯金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6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朱鹏:
本院受理原告韩立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马浩然、陶婷:
本院受理原告马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李卫宗、龙佩:
本院受理原告黄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2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姚玉梅:
本院受理原告强万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0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