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2018年08月03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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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为进一步维护学生权益,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阶段性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教育局组织牵头,联合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对照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制定督查方案,细化工作分工,重点对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市、县区教育部门通过教育网站、电视电台、微信平台及开设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学校和家长、学生广泛宣传引导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慎重选择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汤建伟)
编辑:金张掖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