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告(金张掖周刊第31期8月2日)
付俊国、赵宁:
本院受理原告袁继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磊:
关于张建有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甘0702民初8053号民事判决书、(2017)甘0702民初80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据(2017)甘0702民初8053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对张磊坐落于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小区17号楼1层1-101室住宅进行了评估;依据(2017)甘0702民初8054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对张磊坐落于张掖市甘州区东关南路101号七九六小区15号楼6层1-601室住宅进行了评估。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公告送达(2018)甘信估字第0706号、(2018)甘信估字第0725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价格评估结论如下:一、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小区17号楼1层1-101室住宅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叁佰贰拾贰元(¥:397321.00)二、东关南路101号七九六小区15号楼6层1-601室住宅房产价值为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陆佰伍拾叁元(¥:227653.00)。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附:公告费票据(票号1804359) 特此公告
甘肃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倪太彬、朱海燕、张西团:
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宝与被告甘肃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倪太彬、朱海燕、张西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吕德梁:
本院受理原告王俊飞与被告吕德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马海燕、祁学宏、刘念顺:
本院受理原告沙琳与被告马海燕、祁学宏、刘念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李铭:
本院受理原告陈浩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刘龙:
本院受理原告时运江与被告刘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202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吕存英:
本院受理原告张保财与被告吕存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202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姜晓磊:
本院受理原告朱荣庆与被告姜晓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202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董堂善:
本院受理原告朱映泽与被告董堂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202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任明、王东海:
本院受理原告龙海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宋自成: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雷鹏、雷霞: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掖市农鑫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郭加钊、马海霞、曹存国、张音生、曹吉: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银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诉郭加钊、马海霞、张掖市农鑫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存国、张音生、曹吉、马建忠、郭家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姚正虎、穆海、甘州区新园砖场:
本院受理潘军与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5235号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东: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49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袁世平、张掖市韵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李英、胡建飞、张掖市暄辉工矿产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吉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郑健、陈玉娟、苗长贵: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万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79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鑫汇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长青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17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魏爱娟、王涛: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鑫与被告魏爱娟、罗宗武、罗钰、王涛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姚义善:
本院受理原告熊生伟与被告姚义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胡阳:
本院受理原告魏志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300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燕: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红顶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3025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明泽: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红顶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明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3025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杨学斌:
本院受理原告金学福与被告杨学斌、刘小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3025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义、王霞:
本院受理原告龙海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曹加秀、曹加堡:
本院受理原告胡凤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马君:
本院受理原告龙海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9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宋自成: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宋自甲、宋自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柏财山、曹翠花:
本院受理原告师正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左俊明:
本院受理原告任吉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天力:
本院受理原告杨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荣浩邦、张登峰:
本院受理原告汪安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小波、吕建花、张福军、石勇、张小锋、张海萍、张峰:
本院受理原告潘建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武承家、吴玉霞、张掖市天泽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掖市新麦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蔡郁宣:
本院受理原告郭景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刘龙、于芬:
本院受理原告吴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武福年:
本院受理原告张克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党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张亮:
本院受理原告魏建民与被告张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贾宝、席娴:
本院受理原告元正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贾宝、席娴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白雷、周学全:
本院受理原告李锋与被告杨长瑛、白雷、周学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宋永财: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东与你及丁向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56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吕泳洁、崔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盛会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甘肃民乐凤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赵典美、甘肃腾帝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祁有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87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掖市宏振农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永胜与你单位张掖市宏振农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任成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天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马跃飞:
本院受理原告魏君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贺建超:
本院受理原告贺鹏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胡阳: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7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成保: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世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保国顺:
本院受理原告宁志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李云:
本院受理原告孟远本诉你、何桂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成保、高院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世荣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郭雪娇、甘肃润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钢与被告郭雪娇、甘肃润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9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赵振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涛与被告赵振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师鹏、李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师鹏、李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7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马榕: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万佳家俱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马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单吉强、李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单吉强、王瑞、李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7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雷宏: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国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陈有钰:
本院受理原告尚学成与被告陈有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曾仁国:
本院受理原告李国龙与被告曾仁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