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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告(金张掖周刊第32期8月9日)

2018年08月08日 17:13   来源:

李泽:
  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与被告李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与被告张瑞、张加虎、张志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东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绪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吉龙与被告绪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东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鸿:
  本院受理姚春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甘肃翔泰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王拱晨、师翔鸽、徐琳、辜传林、刘江红、陈塔拉、包孟根其其格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娟、贾旭善:
  本院受理原告李克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赵志忠、丁吉利、赵志宏、赵志鹏: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1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孔忠堂、屈忠林、王锋、孔建锋: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甘0702民初31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于世锋、王霞、高涛涛、史国龙、唐萌、李建花: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诚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吴虎、吴希龙、吴宏: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赵志忠、赵志荣、赵志宏: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1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吴虎、吕荣、曹积荣、吴希龙、张建林、曹吉虎: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福、王荣卿:
  本院受理原告张新贤诉你们与张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3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师全:
  本院受理原告张杰与被告师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何多虎:
  本院受理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告李荣梓与被告唐成、何多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到庭,经过本院缺席审理,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3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事审判团队(3019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代超、马建军、陈艳红: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董小霞、王天荣:
  本院受理原告吴玉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肖贞、王国栋、王锋:
  本院受理原告胡凤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夏正荣:
  本院受理原告甘肃天佑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48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夏正荣:
  本院受理原告甘肃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48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陈善俊、黄晓英:
  本院受理原告任积荣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7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刘强强、刘峰:
  本院受理原告颜明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2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刘森林:
  本院受理原告刘武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2017)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杨文华:
  本院受理原告卢学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5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唐跃香:
  本院受理原告周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治: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前进牧业鲜奶吧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李波、左艳: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9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邓军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诉你、李福红、李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1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马维斌: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王学天: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陈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与你、叶萍、兰青文、陈学兵、王吉海、杨国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陈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与你、叶萍、李春虎、陈学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1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李银昌:
  本院受理原告徐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学福、张爱琴:
  本院受理原告吴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陈宁、朱爱妍:
  本院受理原告吴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甄建海、甄建涛、邹长星:
  本院受理原告周爱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1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兵: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邢燕琳:
  本院受理原告周志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红、张财善: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刘建明、贾永明、刘建国、赵文荣、陈生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吴希东、吴希亭、黄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雒成伟、何正忠、袁国栋、袁恒文: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俞成、赵福娟、贾永金、杨坪: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瑛、刘聪林:
  本院受理原告孙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墩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王红军、王佰玲、曹登、代宏燕、王自林、王红东:
  本院受理原告李自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05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刘贵汉:
  本院受理的原告唐光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9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沈怀林、陈敏进、陈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沈怀林、陈学龙、沈培虎、陈敏进、陈刚、普登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培海、李建军、雒海龙、陈大正、陈志新: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大利、李培海、李建军、雒海龙、陈大正、陈志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立:
  本院受理原告张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吴希福、吴希东、吴希涛、张斌、梅银、吴山: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甘0702民初197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银昌:
  本院受理原告马德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掖市垣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朱文君、马腾泰、陶多才:
  本院受理原告王培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掖市冠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朱文君、陶多才、李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培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任成海:
  本院受理原告魏开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鲁晓梅、蒲斌:
  本院受理原告易希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9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贾玉成、张学俭、周文钰: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赵虎:
  本院受理原告魏开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树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卜建宏:
  本院受理原告韩立年与被告卜建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202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梁鸿权:
  本院受理原告化全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朱兴成:
  本院受理原告郭永山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段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盛世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段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3025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曹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兰元、程岳: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海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0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广利:
  本院受理的原告焦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崔建国、罗晓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建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19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兆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卫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24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彭兴全: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李成国:
  本院受理原告袁海燕与你彩票、奖券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唐智宏、张小丽、魏建海:
  本院受理原告朱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朱文君:
  本院受理原告陈天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何培东、王国栋: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汇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肃南裕固自治县大河乡白庄子村、齐幼娟、姜亮、李小荣、安学花、陈尔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赵俊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与你、阮加瑞、兰宏、赵建财、赵国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墩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刘天斌:
  本院受理原告黄丽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民乐县现代种植专业合作社、民乐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杨文俊、孙秀英、裴爱明、杨文普、李成兰、杨文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7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诚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由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告吴潮、王菊梅与被告吴忠、酒泉金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张掖市诚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经过本院缺席审理,已作出(2017)甘0702民初3644号民事判决书,宣判后被告酒泉金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3019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张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安永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陈吉兵、陈吉祥、刘才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军、王玉梅、王兴军、王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建军、王立鹏、刘志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邢自飞:
  本院受理原告王克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明思光、明绪国:
  本院受理原告杨天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党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段吉红:
  本院受理原告袁明帮诉段吉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时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徐志国:
  本院受理原告李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党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喻建龙、周山:
  本院受理原告甘肃泓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喻建龙、周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牛鹏: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鑫荣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牛鹏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张红、张富善: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雒成伟、袁超、袁国会、杨兆权、雒生有、陈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郑国兵: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海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闵新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宋继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高鹏:
  本院受理的原告汪安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周兆卿、刘文珠: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建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99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崔灏、于鹏:
  本院受理的原告龙永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1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义:
  本院受理的原告苟正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9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郭海锦: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26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刘萍、白森历: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小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0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高增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海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8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高凯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海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81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海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管庚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9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倪太彬:
  本院受理的原告景彦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93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黄守卫: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生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16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勤:
  本院受理的原告皮亮伟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8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波: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安维彪: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振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邢海: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贵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5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开德: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荣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0702民初12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事审判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编辑:金张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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