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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以旧换新”引纠纷 工商耐心调解获称赞

2018年08月16日 15:21   来源:

  本报讯  近日,甘州区工商质监局城关工商质监所成功调解一起黄金首饰“以旧换新”消费纠纷,为消费者郎女士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元,受到消费者称赞。

  郎女士反映,不久前,在甘州区某黄金等饰品经销店用重量为13.9克的黄金项链更换了项链一条、戒指一枚。更换后,佩戴不到一周项链就出现断裂情况。于是郎女士便与商家再次协商进行二次更换,商家同意并更换了标价3800元的项链一条。郎女士回家后发现更换后的项链重量仅有3.28克(与之前更换的戒指总重量不到6克),与她第一次拿去更换的项链相比重量差距较大。郎女士第三次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还本人13.9克项链,但商家不予,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郎女士拨打了工商质监部门投诉热线。 接到投诉后,城关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商家店内进行了现场调解。经营者称消费者换购项链时,销售人员已经明确告知了黄金首饰使用注意事项,认为项链出现断裂是消费者未按照要求使用,并非是产品质量问题,并已免费给消费者更换了标价3800元项链一条。消费者如果坚持要退还13.9克黄金项链或更换克数相同金饰,需承担之前项链损坏折旧费700多元(总价值的20%)。但消费者认为承担700多元折旧费用不合理,双方僵持不下。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和消费者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消费者承担项链损坏折旧费用150元,为消费者更换了重量为13.9克的黄金饰品,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李淑英)

编辑:金张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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