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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告(金张掖周刊第33期8月16日)

2018年08月16日 15:21   来源:

  权金旺、李霞:

  本院受理原告贾晓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邢吉斌、党花、邢堂: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吴虎: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吴鹏飞、吴健、朱贵、白正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史进平:

  本院受理原告袁建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位:

  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汤东东:

  本院受理原告张志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王兴鹏、芦燕萍: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诚泰小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7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马少奇: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蔡贞元:

  本院受理原告柳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马君:

  本院受理原告柳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5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贾红、贾永金、董统:

  本院受理原告李国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蔡东、陈建梅:

  本院受理原告柳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彭浩翔:

  本院受理原告李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高伟平:

  本院受理原告陶星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东海、任明、雒成伟:

  本院受理原告龙海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郭加钊:

  本院受理原告魏开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曹存国、曹鹏国: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朱军:

  本院受理原告马永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19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王兵:

  本院受理原告白光诉你、李军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蔡虎、杨巧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与蔡虎、杨巧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1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保伟、张掖市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曹锋廷与被告王保伟、张掖市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杜保年:

  本院受理原告蒋登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51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张海、李琪、丁吉年、汪文祥:

  本院受理原告郑桃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来进华:

  本院受理任吉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丁立军:

  本院受理原告薛天花与被告丁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恒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超、何龙:

  本院受理原告陶松诉你们、范和仁、高福德、焦志杰、曹鹏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彭兴全:

  本院受理原告姚志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殷学福:

  本院受理原告周建福与被告殷学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何世军:

  本院受理原告彭文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朱兴宝、谢海东:

  本院受理原告姚婷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党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马兆富、韩文华、马强: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党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邹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力与被告邹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2018)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王进涛、王振玺、张掖熊二跑腿代办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小玉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曹俊廷:

  本院受理原告张天文与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文、陈金波:

  本院受理原告梁林国与你及李鹤峰、甘州区花寨人民乡政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胡文智: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珈珩锦居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文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陈永前、王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诉你们、邵多志、闫作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王生斌:

  本院受理原告赵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宏、张小冬:

  本院受理原告赵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2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乔海成:

  本院受理原告赵英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1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丁泽民、丁吉瑞:

  本院受理原告李翔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陈善书、王学龙、陈龙书: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陈善书、尹春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兵、王丽娟、李树涛:

  本院受理原告杨万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周玉玲:

  本院受理原告王兴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荣:

  本院受理原告王吉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编辑:金张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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