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告(金张掖周刊第34期8月23日)
杨小虎: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金虎、杨小虎、杨学龙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东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全: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全、李鸿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东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郭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丁宝瑞:
本院受理原告崔振花与被告丁宝瑞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东北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杨满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代强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孙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孙军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吉军:
本院受理原告杨鸿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掖国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西域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张掖市甘州区大满镇大沟村民委员会、孟元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詹斌:
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与你及赵文明、王世彪、左玉莹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0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赵勇:
本院受理原告范钧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陈宁、朱爱妍:
本院受理原告吴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5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樊晶晶、李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李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梁学龙、梁炳彦:
本院受理原告王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杨永超: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国与被告杨永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郭海锦:
本院受理原告冯金虎与被告郭海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郭海锦: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伟与被告郭海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5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邓福恩: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王致东:
本院受理原告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跃强保温材料厂与被告王致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3025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海英诉你、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梁学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梁学瑛、梁秉海、史建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晓星、徐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梅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梁学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梁学珊、梁学瑛、史建国、梁炳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舒磊:
本院受理原告李铁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少春:
本院受理原告吴玉萍诉被告张少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肖贞:
本院受理原告董会琴诉被告肖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甘肃壹家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甘肃壹家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浩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0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智建忠:
本院受理原告宋才伍、桑吉贵、袁自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芦飞: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通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1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阮加爱:
本院受理原告刘学鹏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甘0702民初11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喻建龙:
本院受理原告席军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墩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郑健、陈玉娟: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5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唐跃香、夏正荣:
本院受理原告黄玉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刘鹏、李加唐、徐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王树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8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世青: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4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王晓星:
本院受理原告杨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6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秦晋食品有限公司、苏继刚、李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谢萍、谢锋:
本院受理原告刘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梁兴才:
本院受理原告柳铁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6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明星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恒力焊材有限责任公司、刘小侠、王军利、张掖市宝森金核桃加工有限公司、张掖市腾飞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军、李霞、单吉强、赵玉娇、李红伟:
本院受理原告杜建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苏继刚、李燕、刘国:
本院受理原告王维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杨小虎:
本院受理原告周凤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9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宋亚琴、陈国章:
本院受理原告李东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盛菊香、吴天全、白兆兵、张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丹阳、张小雪: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8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白海鹏:
本院受理原告于晶亮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军:
本院受理原告安传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任继超:
本院受理原告吴玉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福明:
本院受理原告余山松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赵英: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3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梁开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学仁诉甘肃天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梁开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时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李云: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张成顺:
本院受理原告朱贤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王仁德、王光宇、吴霞:
本院受理原告李晓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杨纪云【或(2018)甘0702执8号扣押令所涉权利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罗琳与被执行人张掖市甘州区艾特尚品酒店、杨纪云、杜克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杨纪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于2018年5月23日对杨纪云名下车牌号为甘GK7665号一汽牌汽车予以扣押,并进行了评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本院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天辰评报字(2018)035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价格评估结论如下: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张晓东、黄涛:
本院受理原告管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