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年11月28日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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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景:
本院受理的原告范作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明涛:
本院受理原告高成铭诉你、田吉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7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朱振虎:
本院受理原告浩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振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8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姚义善:
本院受理原告熊生伟与被告姚义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曾仁国:
本院受理原告李国龙与被告曾仁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团队20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立: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43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舒磊:
本院受理原告李铁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53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秦天国:
本院受理原告施琪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刘积玉:
本院受理原告张兴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353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金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掖市西域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衡加武:
本院受理的原告甘州区小满镇店子闸村二社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何世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彭文军与被告何世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5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雅云:
本院受理原告刘定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67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团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丁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纪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魏鹏:
本院受理原告刘德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676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董虎:
本院受理原告陆建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4132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海年:
本院受理原告郭质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辛学军:
本院受理原告焦得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56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仁德、王光宇、吴霞:
本院受理原告李晓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64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爱萍:
本院受理原告李建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满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陈玉菊、杨志:
本院受理的原告于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万海、宋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禅晶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萍:
本院受理原告包光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孟长青:
本院受理原告任建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300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铭、蒋亭亭、丁泽民:
本院受理原告杨德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6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梁家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红梅、李晓勇:
本院受理原告赵尔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少书、陈万春:
本院受理原告罗天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梁家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李瑛、刘聪林:
本院受理原告孙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新墩法庭30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张掖市天润节水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雒天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墩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宋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墩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晓娟: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墩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掖市云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成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阮建波: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帝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郭建荣: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海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蒋海霞:
本院受理原告陈兰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权金刚:
本院受理原告韦志宏与张掖七建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权金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祥:
本院受理原告李勃与你、李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8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8)甘0702民初1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卜虎、何丽、马兴成:
本院受理原告杨东与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7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魁:
本院受理原告毛锐与被告朱双喜、王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8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302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胡文智: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珈珩锦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文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5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2022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陈祥:
本院受理原告汪爱花与你、李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80号民事裁定书和(2018)甘0702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甄世宏、甄东升、蒋士杰:
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高磊、邓文虎:
本院受理原告禅晶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周福宏、褚惠萍:
本院受理原告薛希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3016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陈祥:
本院受理原告苗平锁与你、李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1876号民事裁定书和(2018)甘0702民初1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陈祥:
本院受理原告汪海霞与你、李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1879号民事裁定书和(2018)甘0702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李雷科、姚爱霞: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苗涛:
本院受理原告王彦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香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7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徐小虎:
本院受理原告来艳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盛学民:
本院受理原告任吉宏、任丽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王值民,王银昌:
本院受理原告张平、王卫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评议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鲁谦:
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盛世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0702民初7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何成珍:
本院受理原告韩斌、韩涛、何成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党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张鹏:
本院受理原告吴人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党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王磊泰:
本院受理原告张世英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指南、当事人评议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赵多会:
本院受理原告彭彪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甘0702民初6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